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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干)科,驻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1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进行。本次考试的科目和级别情况详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级别 |
11月2日上午 |
0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 |
初、中级 |
11月2日下午 |
14:00—16:30 |
经济基础知识 |
初、中级 | 考点设在开封市(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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