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厦门市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 |||||||||||||||||||||||||||||
内容 | 友情提醒: 1、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场审核地点为: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云顶北路842号)三楼季节性综合服务厅(D厅)。 2、提示: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会计证与毕业证同时满足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方可报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确认: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按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即按会计证及毕业证同时持证起计算);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按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即按会计证及毕业证同时持证起计算,扣除持有两证后参加规定学历的全脱产学习时间)。 3、2014年度我省将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4、今年初、中、高三个级别同时报名。 5、现场审核不接受任何培训机构委托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持有厦门市、福建省重新换过的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部属单位下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简章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时间算至2014年12月31日。 6、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地点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厦门地区考生全部实行先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后现场资格审核并交纳报考费用。请考生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 (一)考生上网注册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要求自行上传照片,否则现场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必须为清晰、完整的近期证件照。) 网上注册时间:2014年4月3日—4月18日 报 名 网 址:http://kzp.mof.gov.cn/ (二)现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及缴纳报名费 1、报考初、中级审核要求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然后将与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用于存档,另一张用于考试合格后制作证书),一张贴在 “信息表”指定位置上,另一张夹在“信息表”上,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季节性综合服务厅(D厅)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资格后同时缴纳报名费: (1)《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送到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IC卡和纸质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均须原件)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和纸质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与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一吋免冠照片一张等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报考高级审核要求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信息表”,尔后将与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贴在 “信息表”指定位置上,另一张夹在“信息表”上,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季节性综合服务厅(D厅)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资格后同时缴纳报名费: (1)《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送到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和纸质证书)、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截止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间: 2014年4月15日——21日(9:00—12:00;13:00—17:00),由于网络报名注册号为全省统一流水号,为避免现场审核验证拥堵,请考生按照公布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前来现场审核报名资格,具体为: (1)报考初、中级的考生,请按照以下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前来现场审核报名资格: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00001-12000的验证时间:4月15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12001-24000的验证时间:4月16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24001-36000的验证时间:4月17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36001-48000的验证时间:4月18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48001-60000的验证时间:4月19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60001-72000的验证时间:4月20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72001以后的验证时间: 4月21日 (2)报考高级的考生,请无须按号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4年度我省将全面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友情提醒: 1、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场审核地点为: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云顶北路842号)三楼季节性综合服务厅(D厅)。 2、提示: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会计证与毕业证同时满足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方可报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确认: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按毕业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即按会计证及毕业证同时持证起计算);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按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即按会计证及毕业证同时持证起计算,扣除持有两证后参加规定学历的全脱产学习时间)。 3、2014年度我省将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4、今年初、中、高三个级别同时报名。 5、现场审核不接受任何培训机构委托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持有厦门市、福建省重新换过的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部属单位下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报名)。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简章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简章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认定: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年限可相加计算,时间算至2014年12月31日。 6、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地点 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厦门地区考生全部实行先上网注册报名信息后现场资格审核并交纳报考费用。请考生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 (一)考生上网注册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上网注册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要求自行上传照片,否则现场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必须为清晰、完整的近期证件照。) 网上注册时间:2014年4月3日—4月18日 报 名 网 址:http://kzp.mof.gov.cn/ (二)现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及缴纳报名费 1、报考初、中级审核要求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然后将与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用于存档,另一张用于考试合格后制作证书),一张贴在 “信息表”指定位置上,另一张夹在“信息表”上,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季节性综合服务厅(D厅)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资格后同时缴纳报名费: (1)《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送到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IC卡和纸质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以上均须原件)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和纸质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与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一吋免冠照片一张等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报考高级审核要求 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信息表”,尔后将与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贴在 “信息表”指定位置上,另一张夹在“信息表”上,并由本人在“信息表”指定位置上承诺签名确认,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季节性综合服务厅(D厅)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资格后同时缴纳报名费: (1)《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须送到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在“信息表”上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和纸质证书)、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截止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版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间: 2014年4月15日——21日(9:00—12:00;13:00—17:00),由于网络报名注册号为全省统一流水号,为避免现场审核验证拥堵,请考生按照公布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前来现场审核报名资格,具体为: (1)报考初、中级的考生,请按照以下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前来现场审核报名资格: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00001-12000的验证时间:4月15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12001-24000的验证时间:4月16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24001-36000的验证时间:4月17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36001-48000的验证时间:4月18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48001-60000的验证时间:4月19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60001-72000的验证时间:4月20日 网络报名注册号后五位为72001以后的验证时间: 4月21日 (2)报考高级的考生,请无须按号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014年度我省将全面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本地区当年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四、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请符合报考中级考试条件的考生注意: 根据财政部最新精神,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不能正常进行网上报名者,需持符合报考条件所需资料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前往我中心手工报名。手工报名时间为: 2014年4月20日(9:00—12:00;13:00—16:40)。 2、军人和武警等没有身份证的人员须完全按照军官证或士兵证上所给的编号填写,即汉字及数字均要填写上。例如:军官证号:南字第12081123号,下划线的部分都要填写上。 3、港澳考生直接填写港澳居民证号,台湾或其他无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的考生填写护照号。 4、考生如用假证书报名,一经查出,即处理如下: 1)通告厅局及单位;2)取消其2年报考资格;3)书面报省考办备案。 5、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级别,不能初、中级两个级别都报;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不能重复报考已经通过的科目;考试违纪的考生,停考两年。 6、往年报考中级资格且有单科成绩通过的考生,今年续报时,网上注册报名信息时身份证与姓名务必和往年一致,否则通过的成绩系统无法自动滚动。 7、因系统原因,已审核验证过的考生信息不能再更改,请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时务必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若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将无法补报名。 8、持有厦门市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档案号或卡号)为10位数的考生,上网注册报名信息时,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一栏内须将原10位数改为14位数,具体为:在原号码第五位后统一加上“1001”四个数字,其他不变。例: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3502019751;更改后为35020100119751。 9、持有厦门市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为14位数的考生按照原14位数填写。 五、教材事宜 根据财政厅要求,教材全部采用网上征订的形式,考生可登陆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教材订购”栏目征订。考生根据自愿原则自行选择预订教材,并网上缴纳费用,费用缴纳成功方为预订成功。在订购教材时请认准http://www.xmks.gov.cn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官方网站。 网上教材征订时间为: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22日。 教材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2日。 因部、省、市层层接转,造成教材时有延误,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在报名时能够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再确定是否预订;预订教材费缴交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恕不退款。同时我们会及时将领取教材的具体时间公布在我中心网站,敬请留意。 六、准考证事宜 由于省级部门没有下达具体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届时请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 七、其他事宜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我省制定的省内合格标准只在我省范围内当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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