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金华义乌市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0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严格按新修订的《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二、申报对象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对象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发表在《浙江省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发表论文的杂志目录(试行)》(附件10)所列杂志上的论文。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今年我市高级经济师仍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对象须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1)。申报对象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申报对象送审材料须包含的内容和材料装订要求见《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2)。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完备。各单位要对申报对象提交的《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3)等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填入《综合表》相应栏内;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9)上签字。对有关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对原件验证盖章后一并送市人社局。 (三)《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共4页,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作调整;一式3份,1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内,1份供中评委推荐时使用,1份由中评委办公室填写推荐意见后交高评委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于9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申报对象论文、业绩材料等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五、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按照浙人社发〔2014〕99号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的要求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七、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下属事业单位。 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以及本通知所列附件,均可从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www.ywrl.gov.cn),也可从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www.zjhrss.gov.cn)。 联系人:金凡联系电话:85531163 联系地址:香山路389号10楼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7日 附件1申报对象网上申报办法 附件2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附件3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附件4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附件5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附件6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附件7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附件8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核表 附件9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10浙江省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发表论文的杂志目录(试行) 附件下载详情请登录:http://www.ywrl.gov.cn/hyzx/tzgg/201408/t20140807_5800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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