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接省考试院通知,2014年经济师省内合格证书现已经可以办理,请获得省内合格的考生(见附件一)在2015年10月30日之前将以下资料交到黔西南州人社局考试院办公室。
 1、两张一寸标准证件照;
 2、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盖章);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二、2014年经济师国家合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获得证书人员请于正常上班时间到黔西南州人社局考试院办公室领取。
 如有疑问请联系:0859-3229260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qxnrsj.gov.cn/xxdt/tzgg/2015-10-15/5123.html
 
 黔西南州考试院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