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安阳市财政局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通知 | ||||||||||||||||||||||||
内容 |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豫财会〔2014〕3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豫财会〔2016〕6号)等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决定更换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新版证书采用了多重防伪技术。 一、换证范围及对象 按照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安阳市(不含滑县)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均须换发新版证书,其中2016年已取得蓝色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更换。 二、时间安排、换证办法及受理机构 1、时间安排。在全省工作时间部署基础上,本着集中办结的原则,安阳市共分两个时段集中受理换证:①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②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之后旧版证书作废,到期未办理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须重新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换证办法。全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并携带换证申请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证书(学历、职称)原件及复印件(须交由受理机构存档),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各换证受理点)进行换证。 3、受理机构。本着属地管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全市暂设置7个换证受理机构(点)。持有旧版会计证中“签发机关”为以下4个县级财政局的会计从业人员,原则上分别到原签发机关(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其余人员均可就近选择由市财政局指定的3个受理点办理。
备注:受理点现场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冬)15:00-17:30(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其他相关重要事宜 1、未完成2011年(含2011年)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须通过“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补齐未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方可换证。对2016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 2、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要求,请各位会计人员在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时,务必真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与提交受理点审验的证件一致。 3、本次换证后,“发证日期”为新证书的换证时间;“首次发证时间”,为会计人员首次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在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内,应申请更换新的证书。新证取得后,会计人员如遇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申请变更。 4、各县(市)区财政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省市要求,制定各自换证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并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全市工作顺利开展。 5、会计人员较多的市直较大单位、部门或系统,可在动员本单位会计人员完成历年继续教育后,主动联系市财政局会计科(0372-5109069),妥善安排集中换证工作。 6、市局将根据换证人员流量等,适时调整工作时间、换证方式等,以满足换证需求。请会计人员密切关注“安阳市财政局”官网、“安阳财政会计服务平台”公众微信等媒体信息。 ![]() 201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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