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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职改〔2016〕45号     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     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合格标准和我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0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我市温素芳等16人成绩合格,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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