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简章 | |||||||||||||||||||||||||||||
内容 | 昆明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简章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昆明市组织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全省初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每日8:00―22: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考生应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当地财政部门服务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报名工作安排和咨询电话 本次网上报名工作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主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咨询电话:64198857、64105682、64105559(周一至周五)、13669775118(假日)。 东川区咨询电话:62122945;呈贡区咨询电话:67479930;呈贡大学城咨询电话:65930986; 富民县咨询电话:68811341;晋宁县咨询电话:67892337;宜良县咨询电话:67595752; 石林县咨询电话:67791765;禄劝县咨询电话:68911030;寻甸县咨询电话:62661067; 嵩明县咨询电话:67921563;安宁市咨询电话:68697413、68684961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方式为无纸化考试。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2.考试教材使用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调整、修订的内容将登载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上公告,考生届时可以下载。 3.考生自行选择征订考试辅导教材,考试辅导教材详细信息参见附件1。 4.为方便考生及时拿到考试用书,有充足时间复习应考,此次网上交费流程中,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将所选购书籍邮寄到本人。如选择邮寄,则邮寄费与考务费、书费一起支付;如未选择邮寄,在主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报名的考生,可到云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昆明分校(昆明市东寺街南口43号,东陆大厦6楼)领取网上订购的教材,打印报名费收据;在昆明市其他县区报名的考生,请到当地财政部门或其指定的服务点领取网上订购的教材,打印报名费收据。 5.请各位考生提前办理好相关银行的银行卡(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并确保开通网上银行,自行在报名后网上交费。 6.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成绩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自行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届时请登录“昆明市会计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提交相关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在审查资格时发现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7.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下旬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8.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电话:16897730,查询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9.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上已通过注册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缴费是否成功。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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