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北京地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73号),《关于转发<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3〕3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 〔2017〕1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本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上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各级别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高级资格考试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各级别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代发,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制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通过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官方网站进行,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www.icnao.cn/auditexam,以下简称“审计考试专区”),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考试报名栏目,完成用户注册和验证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按照“往届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 1.初级和中级考试,“往届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4年度、2015年度或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7年度报考级别不变的,其余视为“新考生”。 2.高级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属于“新考生”。 3.台湾居民报考各级别考试均属于“新考生”。 (四)报名流程 1. 往届考生须于2017年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审计考试专区,按照系统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2. 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审核时须本人携带《申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须携带《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供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原件。 (2)审核时还须提交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使用”),将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核表》后面,并在左上角装订。 (3)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五)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登录审计考试专区或人事考试频道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号)规定,初级、中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2元,高级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三)各级别考试大纲可以登录审计考试专区下载。 (四)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报考人员可登录审计考试专区查询成绩,可登录人事考试频道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九)咨询电话 1.报名期间,关于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的问题,请咨询北京世纪互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64391203(工作日9:00—17:30) 2.考试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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