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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市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科目 考试方式
初级 11月5日 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 电子化考试
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
中级 11月4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纸笔化考试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以下简称经济(中级)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以下简称经济(初级)考试)在计算机上作答。
    (一)经济(中级)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经济(初级)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除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外,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2.我省经济(初级)考试首次实行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可提前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模拟作答系统位置: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模拟作答系统。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应试人员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报名安排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青岛市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我市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一)网上报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联系电话0531-66680723。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应试人员问答栏目中发布。
    (二)主管部门汇总报名材料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相应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2)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的《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三)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应试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5)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 (附件4);
    (四)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应试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五)信息修改
    初次报考应试人员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
    六、考场设置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17市设置考区。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八、其他事项
    (一)发票领取:请各位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请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海尔路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二)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证书发到我市后,请应试人员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查看相关证书办理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三)各区(市)、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要严格要求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
    (四)考试结束后,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试人员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表
    2、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
    附件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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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