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山市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
内容 |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各县(市、区)、园区(度假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8〕92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举行。 现将保山市2019年度初级资格报名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审核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后审,即考生在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到报名时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经审核合格后发放证书。 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做出承诺,考生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不能发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及缴费方式 报名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报名及缴费时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日-3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定于2018年12月5日。 报名费用标准:考试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46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56元/科。 报名用照片规格:具体请参照报名网站上的说明对照片进行处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 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及批次详见准考证。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9年5月1日-5月10日期间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事项 考试报名期间,考生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或保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 隆阳区报名点:0875-2218031 施甸县报名点:0875-8121269 腾冲市报名点:0875-5182173 龙陵县报名点:0875-6127748 昌宁县报名点:0875-7130290 保山市财政局会计科:0875-2216442 保山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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