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红河州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 ||||||
内容 |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红河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21〕4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将于2021年3月10日开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结合红河州实际,现将红河州2021年度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31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1.手机报名: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注册登录后,在“个人服务·我要考资质”中选择对应会计资格考试级别。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2.网上报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四、资格审核 云南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报名时所选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审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7﹞37号)精神,中级资格考试收费为每人每科56元,考生在网上自行缴费。 七、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报考人员考试批次、时间由报名系统自动随机安排,不能变动。 八、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当在2021年9月3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于2021年8月10日前,另行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的起止日期。 九、承诺制度 我省中会计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成功后,视同本人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报考人员,导致最终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取得资格证书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相关注意事项 (一)2021年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印制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应为近期1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人像清晰自然。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报名时,可以用手机自拍上传背景为白色的免冠照片,系统编辑处理照片需要时间,请耐心等待。 (二)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委托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错过报名时间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网上支付”须知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时,过后不能缴费。 2.报考人员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3.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4.请报考人员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于次日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5.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在PC端打印“报名回执表”或移动端截取“报名成功”界面备查。 (四)报考人员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六)“一部手机办事通”电话:0871-64812345。 (七)州会计考办咨询电话:0873-3732526、3743541。 (八)各县(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蒙自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179238 个旧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8870014 开远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7223341 建水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7617276 石屏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4857738 弥勒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6126077 泸西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6628550 屏边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223529 河口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450697 金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5222130 红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4624936 元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5643794 绿春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4222517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来源:http://www.sp.hh.gov.cn/zfxxgk/gsgg_16053/ybgggg/202103/t20210311_5066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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