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公告 |
内容 | 红河州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及以往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红河州2024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16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将无法正常办理证书,只能按照证书补申领程序办理证书且办理周期较长。 在此期间,2021年至2023年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请证书补申领。流程可参照对应年度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并对所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4年度初级会计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http://czt.yn.gov.cn),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二)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三)申请人填写证书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四)州、县财政部门管理人员按流程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结束后提交省财政厅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制作证书。 (五)请考试合格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完成审核材料上报。审核到期后,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 (六)初级资格证书制作完成,按流程分发至各县市会计考办。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领证日期内,前往报名点县市会计考办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七)上传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申请人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红河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州 级:0873-3732526 蒙自市:0873-3179238 个旧市:0873-8870014 开远市:0873-7223341 弥勒市:0873-6126077 泸西县:0873-6628550 建水县:0873-7617276 石屏县:0873-4857738 元阳县:0873-5643794 红河县:0873-4624936 绿春县:0873-4222517 屏边县:0873-3223529 河口县:0873-3450700 金平县:0873-5222130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来源:http://www.hh.gov.cn/szhh/gsgg/202406/t20240625_6939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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