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连云港市201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连部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和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信息管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90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9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共40道试题,每场考试时间为50分钟。我市开考的科目(模块)为8个(见下表):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计算机要求的政策规定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不分级别)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3、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和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四、报考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报考3个科目。“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和“Internet应用”为必考科目(模块),其他科目(模块)可由报考人员结合自身工作需要任选。 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须报考2个科目,即在10个科目中任选2个。 部省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考试,按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选择考试科目。 五、合格标准及证书效用 每个科目(模块)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 每一科目考试合格的人员,可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此证书作为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参加规定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视为完成继续教育40学时,记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六、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法 全国计算机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jslyg.lss.gov.cn/default_rskszx.aspx 有关网上报名、支付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须知”,咨询电话:85811913。 (二)教材征订 自2011年1月起,全国计算机考试启用新版教材,每册定价40元。考生可直接至连云港市人才培训中心购买。 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302室。 联系电话:85812002。 (三)准考证打印。考生于考前一周登陆连云港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发票领取 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请于考试前一周(节假日除外)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发票。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周后,考生可登录连云港人才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合格证书发放 合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见连云港人事考试网公告,届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才培训中心领取。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70元/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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