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相关规定,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拟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2012年11月)宁波考区违纪违规应试人员予以以下处理:
档案号 |
考试科目 |
违纪情况描述 |
依据条款 |
处理意见 |
330209000004824 |
Word 2003 |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
第七条第五款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 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330201000014125 |
Word 2003 |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
第七条第五款 |
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现予公告。 相关应试人员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风考纪监管部提出复核申请。 201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