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通知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高中学校、各中心小学: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精神、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35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贷款受理时间:8月1日—9月15日。 二、各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积极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应组织本校有助学贷款需求的2015年毕业生做好网上申请指导工作(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三、各中心小学要认真做好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初审工作。 (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⑶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⑷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今年助学贷款政策有所调整,提醒借款学生登陆安徽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ahxszz.gov.cn)或者谯城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ahqcedu.cn)认真阅读,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五、为确保助学贷款办理高效有序,各中心小学应妥善安排受理进度,对学生申请采取预登记制度,并告知学生持预约登记表(见附件)前往谯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曹路225号,亳州四中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现场受理。对于入学早、省外就读学生应优先安排,确保助学贷款学生按时顺利入学。各中心小学每天安排前来受理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2名,上午、下午各安排6名。 五、各高中学校、中心小学应提醒学生经常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查询个人贷款情况(包括贷款审批情况、还款计划等),及时更新个人或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及时接收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提醒学生诚信为本、按时还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 亳州市谯城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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