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赣州考区)考务组织安排的公告 | ||||||||||||||||||||||||||||||||||||||||||||||||||||||||||||||||||||||||||||||||||||||||
内容 |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赣州考区考务组织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共设置14类26个考试科目(模块)。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定相应的报考科目(模块)(详见附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参加3个科目的A级考试。A级考试科目为:操作系统必考(WindowsXP和红旗LinuxDesktop6.0中任选其一),另考其余24个模块中的任意2个,3个模块须在一个年度内全部通过;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参加2个科目的B级考试,B级考试科目为:操作系统必考(WindowsXP和红旗LinuxDesktop6.0中任选其一),另考其余24个模块中任意1个,2个模块须在一个年度内全部通过。考生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有更高要求的,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要求为准。 2、考试方式。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题库、统一考试标准、统一的考试管理系统。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每一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50分钟,共40题。 二、时间安排: 1、考试组织形式:月考,当月中下旬考试。 2、报名时间:详见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http://0797.jxpta.com/)网上报名专题; 3、考试时间:每月中下旬随机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日期详见准考证; 4、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http://0797.jxpta.com/)网上报名专题。 三、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第一条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其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一)未在指定时间、座位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的; (二)将手机、寻呼机、软盘、光盘、优盘、计算机、电脑以及各种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带入座位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员警告的; (四)考试结束铃声终止后仍在答题的; (五)抄录试题或答案带出考场的; (六)不按考试系统要求操作,擅自进行冷、热启动、复位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任何操作的。 第二条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非在职业人员通知其所在街道),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一)看他人计算机,抄袭他人答案的; (二)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的; (三)夹带资料、传递纸条(答案)的; (四)利用传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或利用其他非考试规定用品,方法作答的; (五)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六)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告的; (七)其他违犯考场纪律不听劝告的。 第三条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责令其停止考试资格3年,通知其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街道),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一)找人代考或代人考试(代考者若为在校生,一经发现通报所在学校处理),或帮他人舞弊的;或指导他人答卷的; (二)伪造身份证、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三)故意损坏电脑,破坏考试系统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 第四条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按第三条规定处理外还要交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无理取闹,扰乱考点、考场等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侮辱、诽谤、诬陷、报复考试工作人员,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威胁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试人员人身安全的; (三)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四)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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