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市五年制高职招生补录取实施办法通知 |
内容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关于印发 2017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市五年制高职招生补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五年制联办中职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教职成〔2017〕15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2017年8月1日漳州市教育局职成科召开的2017年漳州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现制订我校漳州市五年制高职招生补录取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五年制高职录取分常规录取阶段和院校补录阶段两个阶段进行,由漳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常规录取阶段时间为8月3日-8月8日,由漳州市职成科集中录取。录取分两个顺序进行:1.第一志愿录取,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参考志愿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参考志愿顺序录取。 二、漳州市教育局集中录取结束后,我校剩余计划进行补录取。各中职联办校须加大宣传,动员线上考生填报我校五年制高职。今年我校漳州市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65分,不得降分。 我校五年制招生补录取采取现场登记报名的方式,分别在以下三个时间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9日-8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第二阶段:8月15日-8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第三阶段:8月25日-8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漳州市马鞍山路1号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12楼招生办。联系电话:0596-2660582/2660766。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1寸彩照一张、中考成绩证明1份(各县市招生办开具的成绩证明或者网上成绩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均可)。 我校五年制高职补录取遵循 “按时间段顺序,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时间段顺序,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即止。例如:第一阶段补录取报名结束后,即开始第一阶段补录取工作,录满即止;若第一阶段未录满,则进行第二阶段补录取报名,以此类推。补录取名单由漳州市教育局职成科审批后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开。 三、2017年我校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校招生办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各联办中职校指定的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缴交学费等报到注册相关手续。确定录取在我校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将不再录取到其它学校。 四、各联办中职校开展五年制高职生招生录取工作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招生纪律,规范五年制高职招生行为。招生期间,严格遵守招生录取管理规定,禁止以预收订金、押金等任何形式提前收取考生费用。 五、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负责对录取人员的纪律教育。对招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等行为应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六、本实施办法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补录取考生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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