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合格人员持有关材料到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3005室(历下区经十路14647号;燕山立交桥西,经十路与燕子山路交界口西侧)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间:2015年10月16日-10月30日上午9:30-11:20,下午13: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用A4型纸张)。 3.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联系电话:0531-88188905。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二章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