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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点各考生: 因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计划的调整,致使报名工作时间与监理工程师、建筑师发票领取时间有所冲突,故发票领取时间调整至4月17日—4月27日,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省直点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至我中心领取发票,逾期不再办理。 领取办法: 1、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凭介绍信(介绍信中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及报名序号)。 领取时间:4月17日——4月27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1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