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辽源市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驻市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8月3日—8日。 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注册。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2.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我市报名的考生选择辽源市考区。 3.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4.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8月5日—9日。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地址:辽源市西宁大路67号,电话:3168926)。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承诺人签名”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单位出具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5日—11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46514。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领取证书。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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