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度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办理证章通知 | |||||||||||||||||||||||||||||||||||||||||||||||||||||||||||||||||||||||||||||||||||||||||||||||||||
内容 | 云建价协〔2013〕05号 关于公布2013年度云南省建设工程 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办理证章的通知 各州、市住建局,各专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参加考试人员: 2013年度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阅卷工作现已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办理证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查询及相关事宜 (一)考试合格标准 本次考试共分三科,根据2013年度我省造价员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确定如下: 1.土建专业合格标准
2.安装专业合格标准
3.考生三科考试成绩均达到以上确定的合格标准,视为本次考试通过。 (二)成绩查询 考生登陆“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进入“云南省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考生登录”进入个人系统查询。 (三)其他事宜 1.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查分,请于2013年12月6日前向省工程造价协会递交要求核查考试成绩的书面申请,协会将统一安排专人查卷,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后的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12月10日后电话通知。 2.云南省造价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制,在两年内有效。考生今年合格科目成绩将予以保留,如考生在后一次的造价员考试中通过剩余科目考核,视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 二、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事宜 (一)办理证章初审受理原则 1.含昆明市在内的各州市合格人员到当地州(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站(科)申请办理; 2.各行业(化工、电力、冶金、铁路等行业)合格人员到各行业定额站申请办理; 3.云南建工集团合格人员到集团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申请办理;十四冶金建设集团合格人员到集团市场开发部申请办理; 4.在校学生及无工作单位合格人员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办理。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个人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yncost.com),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按提示填报初次申领证章业务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合格人员请携带“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提交网络申请后自行在线打印)一式两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有则提交)、学历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合同证明(证明在职在岗)、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及半寸免冠照片3张(2张分别粘贴于审批表照片栏内,1张轻贴于审批表右上角),到本通知上述受理原则规定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在校学生及无工作单位的合格人员请携带“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提交网络申请后自行在线打印)一式两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有则提交)、学历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及半寸免冠照片3张(2张分别粘贴于审批表照片栏内,1张轻贴于审批表右上角),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办理(网络所属机构请选择:其他)。 4.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复印件经查与原件相符后才予以接收。 (三)时间要求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可申请办理。网络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24时,届时网络系统将关闭;书面资料接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18时。 (四)程序要求 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作为办证初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网上申报资料与书面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办证程序。于2013年12月23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后通过网络上报到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另需书面提交“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初审合格人员每人一份)。 (五)证章发放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上报资料进行复核确认,统一制作证书、印章,由各初审部门发放。 附件: 1.各州、市建设局定额站联系方式 2.各行业、各集团公司造价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2: 各行业、各集团公司造价管理部门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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