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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13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100分 |
6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安全生产技术 |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