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5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一级建造师的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5个专业(其他专业证书省厅尚未发放)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建设工程经济 |
60 |
1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均为78分 |
均为130分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专业工程 2.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均为96分 |
均为160分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矿业工程 |
机电工程 | 二、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4年 4月8日- 4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3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321室)办理资格证书。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日 附件: 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部分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3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详情请参考:http://www.qdhrss.gov.cn/rsj/27/53/231/20541.html 易贤网温馨提示: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xls》《2013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xls》来源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3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xls”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excel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