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云南省2015年第一批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办理领取证、章通知 |
| 内容 | 关于2015年第一批造价工程师注册 合格人员办理领取证、章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5年第一批我省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共计:698人(含2014年延续注册、跨省变更、遗失补办、省内变更),现将办理领取证、章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延续注册合格人员(一类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其他人员(跨省变更、遗失补办、省内变更)(二类人员)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办理要求: (一)延续注册合格人员(一类人员): 只需上交原执业用章办理换发新执业用章(原执业用章遗失、未领取或损坏的,需出具登报作废证明报纸复印件1份),注册证书暂不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人员(二类人员): 其他人员可领取注册证书,并登记新刻制执业用章;(若部分人员已提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则不用再办) (三)领取要求: 注册单位属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外省入滇设立的造价分支机构)的,办理领取时需提交:《云南省工程造价行业统计信息联络人证书》复印件1份。 注册单位属其他行业(招标、监理、施工、设计等)领取的需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注:已参加“2014年云南省工程造价行业统计信息联络人培训”未新取得“统计信息联络人”证书者,办理领取时可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并查验其身份证原件; 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领取的需查验其身份证原件; 上述所需的相关证明,证件不得使用扫描件、传真件;除上述规定的领取人外,其他人员不得代领、代办。 三、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办法 (一)受理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3月6日(逾期未领取者,顺延10个工作日(两周)后,可再行领取。) 联系人:胡鹏 电话:0871-64320642 (二)受理地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1楼119室(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大滇池学院斜对面) 附件1:一类人员名单; 附件2:二类人员名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5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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