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关于开展2016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定于2016年7月25日~8月12日开展资格复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查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写上资格复查序号);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复印件规格要求为A4;(2)复查结束,原件现场返还。 二、资格复查地点及咨询电话: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2503室,0851-85360006。 三、温馨提示 1、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会直接影响考生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核发和今后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 2、考生须知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根据考生本人签署的《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同时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特此通知。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5日 附件: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zjs.gov.cn/website/main/pageDetail.aspx?fid=6facc9f6-9a65-44bc-9f4e-a87669157fc9&fcol=12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