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贵州省驻店药师资格考试认定报名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各药品经营有关单位: 根据黔食药监人发[2013]281号文件,结合省药学会关于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驻店药师资格考试认定。 (一)2004年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颁发的《贵州省药师资格证书》,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现仍从事药品经营的人员。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五)高中毕业取得《药学从业人员资格证》,从事药品经营工作满五年。 二、报名申报提供材料 (一)申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县(市、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报州药学会审核,申报驻店药师资格考试认定者,必须按规定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二份: 1、驻店药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贵州省药师资格证》、《继续教育登记证》或《药学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药学工作年限的证明; 5、近期免冠半身1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张贴在申报表上); 申报时间从2013年9月9日-25日。各县(市、区)局于9月28日前汇总(同时上报电子版)上报州药学会进行资格审查。(贞丰县报名时间为9月22日-23日,地点:贞丰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三、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自愿参加培训,费用待定。 四、考试收费:考务费每科90元,两科180元,资料费120元。正式收据上报省培训中心后由培训中心统一打印返回各地。 注:各县(市)局进行申报资格初审时,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审核章上报州药学会(原件证明材料不上报州)。 附件1:工作时间证明.doc 附件2:2013年药学资格申请表.doc 《工作时间证明.doc》《2013年药学资格申请表.doc》来源于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2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黔西南州药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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