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莆田市现场确认通知 |
内容 | 一、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至4月4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地点:市直单位现场确认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三层卫生窗口(市政府7号楼三层),各县区的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考生可向各县区卫生局咨询详情。 三、联系电话: 莆田市卫生局 2658911 仙游县卫生局 8580592 荔城区卫生局 2377021 城厢区卫生局 6721020 涵江区卫生局 6799925 秀屿区卫生局 6976207 四、报名提交材料: 1、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相片2张,轻微贴在同一张报名表的下方空白处(不能贴在二维码上,另一张报名表不要贴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1)本科及以上学历除临床医学专业外须提供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网上查询结果证明(不含其它网站、须有二维码),2001年以前的省外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学历的,要提供省教委的招生名单)。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条件的省外中专毕业生还应分别提交:①本省户籍的考生应提供省教育厅验印的招生名单;②外省户籍的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省教育厅验印的招生名单;③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等有效证明资料。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同时提交试用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年内不在同一医疗机构的,由试用机构分别提供。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请按照“闽卫医[2013]26号”文件执行,还应提交乡镇卫生院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合同书、并与考生签订知情同意书。 7、所有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2份、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请每名考生自备1个纸质档案袋存放资料。去年考试没通过的考生尽可能提交去年的准考证。 8、1998年6月26日前个体开业医师报考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由核发其个体开业医执照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9、现役军人请到福州市卫生局现场确认。 10、现场报名时先交技能考试费用(临床、公共卫生专业210元,中医专业212元,口腔专业260元),另外笔试费用医师240元、助理医师130元待技能考试合格后上交。 医师资格考试莆田考点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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