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调整销售管理等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公告 |
内容 |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 调整销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等专业 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公告时间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的学分互认和协调发展,满足考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全国考委对销售管理等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了调整,现将全国考委《关于调整销售管理等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9号文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等4个专业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该4个专业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具体见附件)。课程设置中序号标“*”号的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课程考试大纲,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其他课程由省级考委组编课程考试大纲、推荐教材、组织命题。 自2015年7月1日起,该4个专业分别对“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开始实行分等级整体认证的办法,考生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方可按照课程设置有关说明中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二、2015年7月1日前已经参加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的考试。 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其通过的证书课程可按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课程认证(免考),认证(免考)的课程总学分数不得超过已通过的证书课程总学分数;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认证(免考)。 三、凡参加2015年11月份及之后“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设置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1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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