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药品使用说明书 |
产品名称 |
布洛芬混悬液 |
产品分类 |
药品/化学药品/中枢神经系统药物 |
用途分类 |
解热镇痛类/发热头痛 |
主要成份 |
布洛芬 |
剂 型 |
混悬剂 |
用 途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
年龄(岁) |
体重(公斤) |
一次用量(毫升) |
次数 |
1月3日 |
10月15日 |
4 |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4月6日 |
16-21 |
5 |
7月9日 |
22-27 |
8 |
10月12日 |
28-32 |
10 |
产品说明 |
【作用类别】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
【规格】2% |
【不良反应】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