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建水县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
内容 | 建水县卫生局关于2015年医师资格 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国家网上报名已将结束,将于2015年3月24日开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单位通知符合资格考试的人员按时到县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也请各相关人员相互转告。 一、时间:2015年3月24日—2014年4月3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3月24—27日重点审查县级医疗单位、城区私立医院及个体医;3月28—4月3日重点审查乡镇卫生院及各乡镇辖区内报考的乡村医生(各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医生由卫生院负责通知)。4月7日-9日进行报名资料汇总上报。 二、地点:建水县卫生局医政科(福康路中段—卫生局四楼): 三、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用A4纸,一式两份): 1、报考执业助理医师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初始学历及现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5)报考二次以上的需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半年以上的合格证明。 (6)今年暂停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2、报考执业医师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初始学历及现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报考二次以上的需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培训合格证明(原件); (5)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7)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大学本科毕业报考提供); (8)报考二次以上的需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培训合格证明(原件) 四、所有考生均需提供一张与网上报名表一致的小两寸纸质照片一张。 五、尚未进行网上报名的,需提交电子版免冠正面半身照片(数码照片要求:白底版,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6个月内 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卫生局医药政科 201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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