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护士延续注册 |
| 办理依据 |
根据国务院《护士条例》 、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 申报条件 |
1、2008年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我区各级医疗机构中执业的相关从业人员。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满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 |
| 办理材料 |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地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6.申请人在护士工作岗位证明、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群众工作大院卫生局窗口 |
| 办理流程 |
1.个人提出申请,由单位集体申报至群众工作大院; 2.经市卫生局审核合格,打印延续注册审批记录并加盖公章; 3.医疗机构接到我卫生局窗口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取回证书。 |
| 办理时间 |
收到完备的注册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
| 联系方式 |
杨陵区群众工作大院卫生局窗口87015348郭印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