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市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2016年5月28、29日两天,每半天为一个批次,共分四个批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批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自2016年1月12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2016年1月13日至2月1日期间须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审核确认并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宁波市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本单位报名确认;未设报名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宁波市海曙区迎凤街25号6楼611考试办公室)进行确认;属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市)区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报名确认。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有关材料。 (三)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申请人为2016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四)考试缴费形式及标准: 考生现场确认后采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时间从2016年1月13日至2月4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9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0元 四、报名点咨询电话
宁波市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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