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市镇海区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通知 | ||||||||||||||||||||
内容 | 镇海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及相关考生: 我区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已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现场确认时间到区卫计局医政科进行现场确认(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相关职能科室统一进行现场确认,其余单位个人来局进行现场确认),望相互转告。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单位安排:(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二、现场确认地点:镇海区卫计局医政科C3-518(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三、考生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2.近期2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好姓名、单位,纸袋装好;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A4纸的中间部位)。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4月1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 大专及以上学历出具的学信网证明:2002年以后(包括2002年)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991年-2001年的学历可以提交学历认证。 5.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除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时间截点至2016.3)。如中途有执业地点变更的,每个注册机构都需要按注册时间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执业时间要求连贯性,必须持续2-5年)。刚满2-5年的需提交两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时间截点:一张执业注册时间-2016.3;一张2016.3-2016.8)。 6.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者需提交的表格: 1.应届毕业生(2015年毕业的考生):试用证明(2015年8月-2016年3月)、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2015年8月-2016年8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2016年3月-2016年8月,要求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 2.非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2015年3月-2016年3月) 7.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仅限短线医学加试考生),以及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8.部队考生尽量使用身份证报名,除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现役证明。 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均要有所在单位的审核,有“与原件核对无误”及签名、日期和单位章;各单位不得出具不是本单位考生的相关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试用单位(或注册单位)、报考单位及公章单位必须完全一致。 四、有关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均由考生自行操作,详见“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8号)”。网上缴费务必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完成,逾期后果自负。 五、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 86270177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严格审核。 附:(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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