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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度卫生(剩余部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卫生(剩余部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青岛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到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递交材料。 二、办证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 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2.办理地点: 西区: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1号楼5楼人才大厅考试培训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 东区: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青岛光谷软件园51号楼二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6988552 三、办证所需材 1.《专业技术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4.《2016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需用U盘报送)。 四、注意事项 1.填表说明见青岛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证书编号请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需填写完整。 2.单位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需现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需人事档案存放地)和主管部门盖章。 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2.2016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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