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毕节市大方县考调教研员工作方案 |
内容 | 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学校教师中择优考调教研员。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完善考调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专业 事业编制教研员11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音乐各1名)。 三、考调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好,事业心强,工作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本县教师。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名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小学教研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学科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中学教研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学科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担任高中教学3年以上(县级以上名师不受此条件限制)。具备教师资格证、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 6、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2006年7月1日以来有1篇以上本学科教学论文荣获省级论文二等奖(或地级论文一等奖以上)或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 7、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县内有一定影响,在学科建设中能起到专业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 8、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科教研员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一定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9、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10、心理健康、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2012年7月2日面向社会发布招考信息。考生在大方信息港和大方教育信息网上查看招考信息并下载报名表,需经所在学校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学校公章。 2.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8:00—7月15日17:30 报名地点:大方县教育局教研室。 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4张、《大方县2012年考调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或课题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后提供加分依据的不认可)和学校出具的任课情况证明。 考务费按规定收取。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7月17日,考生到教育局教研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五、笔试和计算机能力考试。 考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内容为考聘岗位学科专业基础知识120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教材教法等公共基础知识30分。 2.计算机能力考试。操作考试满分50分。 3.考试时间 笔试:7月19日上午9:00-11:30 计算机能力考试:7月19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加分项目及加分确认。 2006年6月30日以来在教育教学中获奖,按《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毕地教(2011)121号],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加分。每项加分以等第最高的一次计算,不重复计分。加分不超过10分。 (1)优质课奖(含录像课)加分,每获奖一次,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 (2)教育科研获奖,每获奖一次,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0.5分。 (3)教学论文发表加分,每发表一篇,国家级加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发表时间:2012年7月1日前)。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计算机能力考试成绩、加分三项之和÷2.1),占考试总成绩的7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对象,面试分值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拟聘任对象确认:分别按考调职位计划数,根据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面试分值)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对象。 八、资格复审: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27日,拟聘任对象提供县计生局审核盖章的“未违反计生政策”的计生证明和单位盖章确认的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交教育局政工股复审。 九、公示。在大方信息港和大方教育信息网上对拟聘任对象予以公示。 十、聘任。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任对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十二、考调工作的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调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从事考调工作的工作人员,凡与参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考调公正公平的,应当按规定实行回避。 十三、本方案内容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大方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5252862 联系人:熊灿(13985354032)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方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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