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文山州西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
内容 | 2024年西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4人,特制订本招聘方案。 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身份及工作职责 (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身份 招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不具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占用西畴县民政局人员编制。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工作; 2.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工作; 3.协助做好低保救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孤儿救助等系统数据录入、动态管理、数据维护、提交信息比对、建立台账等工作; 4.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 5.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 6.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和安置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优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情况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热爱社会救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分配及管理; 6.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历高者、持有社工证、残疾证(具备履职身体素质)、计算机二级证优先聘用。 (三)不予应聘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曾经从事过或正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上,未经批准离职的; 7.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或不听从管理使用单位指令的; 8.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9.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报名。报名人数至报名截至日期未满足招聘需求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不足部分另行发布招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9月14日起至9月24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民政局四楼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洲成7622633)。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经本人签字的《西畴县购买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 (4)能有效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如计算机操作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县民政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政审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由西畴县民政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招聘岗位及专业相关业务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评委现场评分,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即作为最终录用依据。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和通知,由西畴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初步人选,经西畴县民政局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需在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检查报告至西畴县民政局办公室存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审察对象,由县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对拟聘人员不予应聘情况进行审察。在审察中发现有不予应聘情况的,视为审察不合格,由县民政局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审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审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及培训考察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县民政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西畴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九)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与豫贵通西畴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展下次招聘前,若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治审查”等后续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按每人每月2800元工资标准计发,转正后按每人每月4000元工资标准计发(含个人、单位应交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合同期内,如有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事宜由西畴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西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 西畴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3日 来源:https://www.xczw.gov.cn/zfxxgk/fdzdgknr/wgjy/content_39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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