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08年红河州元阳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内容 | 经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州人事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结合元阳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1、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2008年红河州元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报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1978年5月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热爱卫生工作,愿意在元阳从事卫生工作10年以上,并签订合同,服从分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但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国家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六)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7日—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原地税局一楼)。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未就业证明等相关证件,交近期5 分免冠照1张(背面签名),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亲自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2、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名,但报批聘用手续时,须出具毕业证原件,没有正式毕业证原件的不予聘用; 3、报名者必须承诺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自报名之日起至招聘后的任何时候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6月25 日—6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 五、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两科,每科为100分,总分200分; 2、考试时间:2008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卫生医疗专业知识》,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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