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8年招聘公告 | |||||||||||||||||||||||||||||||||||||||
内容 |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2002年机构调整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设八个县管理部。为直属州人民政府独立的正科级事业机构,经费自收自支。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储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为充实我中心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文山州人事局《200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08年文山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对象和条件
二、其他招聘条件:参照《2008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8年 7月 19日、20日。 (二)报名地点:文山师专体育馆“人才交流会”会场 (三)报名要求:报考住房公积金“管理员”岗位的,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免冠半寸正面彩照2张、求职自荐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并详细填写《2008年文山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内勤”岗位的,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免冠半寸正面彩照2张、求职自荐书、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出示的从事一年以上经济管理工作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7 月 21日-7月 23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准考证在7月 30日-31日报考人员到州人才中心领取,人才中心向考生收取“联合招聘、招考服务费”每人60元。报考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果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此比例时,缩减相应招聘名额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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