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素质考试通知 | |||||||||||||||
内容 | 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素质(综合基础知识、素质能力测试)考试工作已顺利结束,依据《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规定,现就专业素质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通过对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统计分析,经红河州人事局研究决定,此次综合素质考试普通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120分,特殊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110分。 二、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的确定 依据《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规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但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若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达到或超过岗位招聘数5倍的,该岗位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岗位前五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若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5倍的,该岗位所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若某岗位所有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该岗位自然取消招聘。 被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持岗位要求各类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书等)、证明原件(如:户籍证明、学历、专业证明、更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州人才市场进行验证并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持岗位要求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到各县市人事局(人才中心)进行验证并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经验证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经验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资格,从该岗位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0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三、专业素质考试的组织 各县市、州属各有关单位请按《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时间,务必于2009年4月10日前将专业素质考试实施方案报州人事局审核备案,并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 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文件,各县市在专业素质考试阶段需进行实际操作、表演测试的向考生收取每人50元考试费,为便于统筹安排,降低考试成本,收取的考试费由各县市统一掌握使用。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首先将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即考生综合素质考试实际成绩除于2,再乘于40%作为综合素质考试的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试的总分值由各县市设定,但成绩出来后也须换算成百分制,再乘于60%作为专业素质考试的最终成绩;两项考试的最终成绩之和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但岗位要求硕士以上学位的考生,其总成绩为专业素质考试换算为百分制的成绩。 五、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各县市即可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须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专业素质考试的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满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按计划完成招聘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确需补录的,在编制空缺前提下、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补录。 六、其它 按以上原则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考生名单,如考生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873-3732130。 特别提醒:报考县市岗位的考生,在到县市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前,请电话与县市的工作人员联系,明确须携带的证件。 本通知未明确事宜按《红河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名单》
红河州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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