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玉溪市人民医院2009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玉溪市人民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遵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特需岗位工作人员;面向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1、基本条件: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二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三是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四是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编制内岗位招聘职数及岗位要求:
3、编制外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办法 1、招聘组织:委托玉溪市人才市场组织,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岗位同时招聘编制内、编制外工作人员的,考生可以报考同一岗位的编内、编外岗位各一个。 2、资格审查: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人民医院共同进行。 3、考试方法: (1)学科带头人和面向研究生的招聘岗位,采取试用、面试的考试办法。 (2)其他编内、编外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用三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总分100分,各占50%。编内、编外招聘岗位的笔试同时组织,面试和试用分别组织。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非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编内招聘岗位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笔试成绩30分(含30分)以上者,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组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确定。 编外招聘岗位面试办法根据招聘岗位另行确定。 4、医学常用法律法规参考用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生岗位适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医生岗位适用)、《护士条例》(护理岗位适用)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5、照顾条件: (1)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加3分。 (2)本院职工子女,外语水平要求通过学校三级,并加3分。 (3)取得玉溪市人民医院实践培训生合格证的,加3分。 在笔试阶段加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6、公示结果:考核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公示。 7、录聘: 按笔试、面试、照顾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首先录取编制内工作人员,然后录取编制外工作人员。 被录取的考生按玉溪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30天的试用,试用考核合格的,按现行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报考证书中作弊、在报考材料中隐瞒个人真实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 3、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毕业生推荐表一份。 4、报名时收取相关费用:70元 四、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玉溪市人事局 玉溪市卫生局 2009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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