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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玉溪市红塔区2009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内容
    根据《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6号)和《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20号)文件精神,结合红塔区教育工作实际,现将红塔区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红塔区户籍;
    (三)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 数额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幼儿园教师 10人 幼儿教师 10 学前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2日后出生) 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小学教师74人 语文、数学教师 44 不限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22日后出生)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音乐教师 6 音乐专业
体育教师 8 体育专业
美术教师 7 美术专业
信息技术教师 9 计算机专业 同上 同上 教师资格证书暂不限
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 数额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中学教师34人 政治 3 思想政治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22日后出生) 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英语 8  英语专业
数学 6  数学专业
物理 3  物理专业
体育 6  体育专业
信息技术 4 计算机专业 同上 同上 教师资格证书暂不限
汽车修理 2 汽车应用及维修
机电 2 机械或数控技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7月22日 - 7月24日(8:00-17:30)
    报名地点: 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兼报。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笔试费50元。
    考试前两天到红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化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 8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 玉溪五中(北苑路30号)
    (2)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新教师岗前培训手册》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有关内容。需要《新教师岗前培训手册》的考生请到红塔区教育局人事科(东风中路79号)购买,每册16元。
    2、面试(分职位进行面试)
    (1)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及技能。
    (2)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录用程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岗位。 
    (3)小学教师面试
    1语文、数学教师职位的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超过2:1的比例数额,所增加的面试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聘用岗位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岗位参加面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聘用程序。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职位的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聘用程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岗位。
    (4)中学教师职位的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录用程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岗位。
    (5)除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职位所需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按3:1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数调入到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招聘计划数中,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择报考符合报名要求的其他职位。
    (6)若同一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将进行第二轮面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事劳动局、红塔区教育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二)信息技术、汽车修理、机电专业课教师职位的聘用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事劳动局、红塔区教育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若在考试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八、本通知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人事劳动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请登录红塔区人才网(www.htqrc.com)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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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0:4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