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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德宏州卫生局2009年医疗卫生部分招聘通知
内容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一)各类医学院校国民教育应届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2007、2008、2009年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州中心血站2名护理岗位招聘对象为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外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
    (三)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按照德宏籍生源对待。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州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09年拟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其中州医疗集团30名、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州中心血站7名,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五)“本科及以上”岗位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其他岗位仅限德宏籍生源报考。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至20日。
    (二)报名地点:州医疗集团人事科。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名时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及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
    (二)2009年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报名时持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及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考取后,如最终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中任何一证,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给予报名登记。
    (五)报名时每名考生收取费用10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和制作准考证、支付考场及监考费、试卷接送等考务费用开支。
    七、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两项得分之和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卫生基础知识》测试。
    2.《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参考教材为云南大学出版社张昌山主编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
    3.《卫生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卫生基础知识》测试无指定用书。
    4.特殊专业(医疗设备维修、肿瘤治疗物理师及文秘岗位)笔试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为1:1时,也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优先进入面试。少数民族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面试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
    (二 )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分;同时符合几种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1.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的考生和在我州服务且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加5分。
    2.参加“三支一扶”工作且服务期满的,加4分。
    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加5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之间的关系)至报名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4.当地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加3分(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
    (三)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在州纪检监察部门、州人事局监督下由州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领导小组从卫生系统各专业、各层次专家中抽取7人组成,并指定其中一名专家为面试主考官。
    3.面试采取专家提问、书写等方式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由面试主考官负责提问,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赋分。在7位专家评分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再去掉一个最低分,由其余5名专家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八、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09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下午2:30-4:30《卫生基础知识》考试。
    (二)考试地点:考场设在德宏州医疗集团综合服务楼四楼,考生务必于2009年7月22—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到州医疗集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地点:设在德宏州医疗集团门诊大楼四楼接待室。
    九、聘用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为拟聘人员。①总成绩相同的,按《卫生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录取;②特殊专业(医疗设备维修、肿瘤治疗物理师及文秘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二)公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州人事局、州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张榜公示,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在招聘人员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补录下一名。
    (四)办理招聘手续:拟聘用的新进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州卫生局、州人事局审批。
    (五)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办理辞聘手续。
    十、纪律要求
    考试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对失职、渎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人员聘用相关情况将在德宏州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dh.gov.cn)、德宏人事网(http://www.dhrs.yn.gov.cn
    十二、本方案由德宏州卫生局负责解释。
    电话:0692-2121141;传真:0692-2106240
    德宏州州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09年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学历要求 专业条件
德宏州医疗集团 临床医学 19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
皮肤专业 1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
麻醉 2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麻醉
放射 1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
检验 1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医学检验
护理 3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护理学
超声专业 1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
医疗设备维修 1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生物医学工程
肿瘤治疗物理师 1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核生物学、物理学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预防医学 2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预防医学
州中心血站 临床医学 2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医学检验 2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医学检验
护  理 2 不限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护理
文  秘 1 2007、2008、2009届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 文秘、中文、新闻传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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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12: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