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经普洱市人事局、普洱市卫生局同意,我院2009年度引进人才3名,现将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专业岗位要求。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专业岗位及引进名额 (一)临床医学:2名 (二)医学影像:1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龙生路56号)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户籍簿》、《身份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四)联系人及电话: 罗丽华 2306813 13578188765 刘新胜 2304414 13887968344 四、引进有关事项 报名人员由医院人才引进考核领导小组综合面试后,达到医院用人标准的,即可作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聘用 通过综合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即可通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在职在编)。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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