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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政发〔2009〕62号和曲市人〔2009〕34号、宣政发〔2009〕56号和宣人字〔2009〕3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加分、考核(面试),经体检、考察合格,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录(聘)用人员,目前进入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现将办理录(聘)用手续人员(共33人)情况公告如下: 一、宣威市卫生局(21人):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陈丽俊 2、市妇幼保健院1人:宁丽萍 3、市第一人民医院3人:孔维请、贺祥选、龙冬菊 4、市中医院8人:王佳、龙莉、包丽娅、徐雪粉、施祥飞、马丽平、李卫林、王云 5、乐丰卫生院2人:高连方、刘芳 6、杨柳卫生院2人:赵琦、宰福香 7、得禄卫生院1人:浦仕奖 8、西泽卫生院1人:王德才 9、文兴卫生院1人:赵思建 10、板桥卫生院1人:宁芳 二、宣威市建设局(1人): 规划设计研究院:耿传霄 三、宣威市文化局(1人): 市文化馆:刘兴 四、宣威市财政局(1人): 非税收入管理局1人:朱恩远 五、宣威市煤炭局(5人): 1、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采矿工程专业)3人:代能章、吴也、孔垂衍 2、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工程测量专业)2人:李宝程、孟德章 六、宣威市畜牧局(2人): 1、畜牧兽医检验所1人:孔春梅 2、兽药饲料监察所1人:杜龙贵 七、宣威市水务局(2人): 1、勘察设计研究所(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人:江祥飞 2、勘察设计研究所(农业水利工程专业)1人:王方荣 宣威市人事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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