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加强我局的人才队伍建设,缓解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特到省外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人才1名,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2010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州人事局和州纪委第三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的省外重点院校(南京河海大学)毕业生,有学士学位,年龄25周岁以下。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规划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初审,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招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0年3月20日至24日。2010年3月20日报名,3月21日至24日考核. 招聘地点:江苏南京•河海大学(鼓楼校区) 招聘方式及程序:由州国土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到南京河海大学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查看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谈。 2、由招聘考核小组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考查其思维、表达等各方面情况。 3、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谈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考核小组合议,进行面试。 5、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六、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的总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七、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州局人事教育科报州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组织。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办〔2005〕40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州国土局解释,由州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 州国土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873—3799792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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