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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目前内设归集、信贷、财务、综合等四个职能科室,在辖区内设立了直属于管理中心的江城、西盟、孟连、澜沧、宁洱、墨江、景谷、镇沅、景东9个管理部,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
    因工作需要,经人事部门同意,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用人实际,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至1980年2月期间出生)。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道德,未受过任何司法、纪律处分。
    4、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三、报名办法及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岗位查询: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后)。
    2、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2010年 3 月20日
    3、报名地点: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部
    报名联系人:周晓伟
    咨询电话:2889077    13577933771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学历学位证》、《报到证》、《从业资格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接受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及岗位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为主,笔试内容为:
    报考文秘专业岗位的考试内容:(一)公文写作;(二)社会公共关系;(三)计算机应用。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文写作、社会公共关系占60分,计算机应用占40分。
    报考财务会计专业岗位的考试内容:(一)经济法基础;(二)初级会计实务;(三)计算机应用。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占60分,计算机应用占4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市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对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确定拟录用人员。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在普洱市人才网、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6、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本岗位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报市人事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或开考比例。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考核合格的应聘人选在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pegjj.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手续完结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经市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进行合同鉴证后,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省及市里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纪律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和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成绩。
    2、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人事部门、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3-1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用人单位 单位性质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其它
专业 学历 年龄 性别 户籍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收自支 职 员 1 1 文秘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普洱市 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
    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以上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江城管理部
自收自支 专业技术人员 2 1 财务会计 专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普洱市 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
    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以上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景谷管理部
自收自支 专业技术人员 3 1 财务会计 专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普洱市 全日制国民教育毕业生
    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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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20: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