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举行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
内容 | 普洱市人事局 关于举行《普洱市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普政发〔2009〕51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普政办发〔2009〕52号)等文件精神,在征求各县(区)、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举行《普洱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普洱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在普洱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旁听代表只享有参会权、书面意见陈述权,没有当席发言权。 (一)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构成及名额 听证代表共20名。其中: 1.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代表1名,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 2.相关市级行政机关代表4人(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3.招聘单位代表6名(普洱市人民医院代表1名,普洱市中医院代表1名,普洱市一中代表1名,普洱市农业学校代表1名,普洱技工学校1名,思茅区第二小学代表1名,)。 4.普通公众代表2名。 5.自主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5名(含家长、考生代表)。 听证监察人3人(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 (二)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普通公众代表和自主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代表、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听证监察人由我局直接邀请产生。 (三)旁听代表 旁听代表名额2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或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人事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报名人需填写报名表,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信函寄至普洱市人事局(邮政编码:6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9-2132568;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7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市人事局将于2010年5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普洱市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普洱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舒军 联系电话:0879-2132568 附:《听证会报名表》 普洱市人事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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