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2010年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内容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与著名的风景名胜地世博园和金殿公园相毗邻,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深圳:心理危机干预以及部、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宣传部、110院外心理急救部、心理危机干预热线部四个部门。
    二、招聘对象和数量: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计划招聘3人。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精神卫生、心理学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
    招聘人数:3人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专业:精神卫生方向心理学
    年龄:30岁以下
    四、报考程序
    (一)查询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昆明信息港(www.kunming.cn)、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等网站查询具体人数、岗位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15日至5月23日
    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采集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0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现场审核。经单位审核后填写审核意见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审核印章,最终完成报名工作。
    现场审核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5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现场审核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部(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现场审核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0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指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上网报名后可由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的有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待考试时再复核原件。若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请以2010年5月26-28日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方式:本单位此次考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考试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分数即为最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排名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及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与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1。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等网站及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或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0871-3123306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3123241
    十、咨询方式: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733号    邮编:650224
    联系电话:0871—5610054    联系人:莫亚莉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
    

二○一○年五月四日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9 1: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