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0年临沧市凤庆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以及《临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市办发〔2004〕156号),结合《临沧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我县将组织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的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临沧市内户籍(生源),报考不限户籍岗位的临沧市外户籍考生需为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6月23日及以后至1992年6月23日及以前出生);在代课教师中招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放宽到高中,年龄放宽到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0年6月23日及以后至1992年6月23日及以前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至24日。 (二)报名地点:中共凤庆县委党校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临沧市外户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4、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其它:代课教师中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累计代课满三年及以上,并出具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现在职在岗及代课年限的证明。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须提供学校证明,并于8月2日前将原件提供人事局人才股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考试资格。如身份证、户口本遗失的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四、报名资格审查和岗位开考条件 (一)报名资格审查 县人事局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岗位开考条件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级人事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五、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2010年版的《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修订本)(需要教材的人员可到县人事局购买)。《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部分,分值200分。专业技能考试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全部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应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 (三)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10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于2010年8月28日前完成。 (四)考试地点:公共科目的考试地点在凤庆一中(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0年7月18日至22日,请考生到县人事局办公室领取(县政府办公楼4楼)。 六、有关要求 (一)今年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0%,专业技能成绩占总成绩50%。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岗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学历以下岗位的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报考其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三)为便于及时与报名考生联系,考生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要保证畅通,有特殊情况的需及时与我局人才股联系,否则因不能联系到本人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聘用 (一)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所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由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各事业单位予以聘用,试用期为一年。 注:1、《临沧市关于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我局将在凤庆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nfq.gov.cn)公布事业单位招考的相关公告、通知、报名情况、《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进入专业考试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布信息与事实不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报考咨询电话: 县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与规划信息股 4214830 招聘工作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4212657 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 凤庆县人事局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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