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楚雄州元谋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并报经州人事局批准,现将2010年元谋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条件 1、招聘人数: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 2、招聘对象:大专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报考人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其它详见《元谋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简章》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元谋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2、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要求毕业生出具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08年—2009年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交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无报到证的应交验生源县(市)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和人事部门复审,符合报考的人员即可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楚雄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和同意报考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规定,考生报名时交纳《公共基础知识》报名考试费50元,需进行专业面试的交纳专业考试(考核)费50元。 4、2008年、2009年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大专及其以上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在报名时视同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应届”和“不限”的岗位。 5、报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达到3:1才能开考,特殊紧缺岗位无法达到这一比例的,须经州人事局批准才能开考。报名工作结束,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经批准,可另行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人事部门也可根据考生条件,在征得考生同意后,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三、考试 1、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考试)面试,每科总分为100分。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专业知识考试(面试)统一由我局组织。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面试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综合成绩。 4、考试时间及地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8月14进行,下午考《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8月10-13日到我局专业技术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公共基础知识》参考书为《2010年版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教材。 6、阅卷及成绩公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试卷的命题、阅卷工作统一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考生的考试成绩将于8月底在元谋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门口宣传栏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1、综合成绩达60.0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公共基础知识》较高者、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所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考试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与政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考察撰写出考察材料,并做出考察鉴定意见。 3、体检: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乙肝项目检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元谋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州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纪律要求 1、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在笔试、体检等考试聘用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其他事项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用书可到我专业技术管理股局购买(2010年版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2、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请考生不要轻易参加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考前培训,并慎重购买社会上出售的各种相关资料,以免误导。 附:《元谋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元谋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Ο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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